小米附属子公司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于年4月1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虽然截止年12月31日,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税前净利润分别仅占小米集团约0.7%及0.2%,小米金融总资产仅占小米集团约14.1%。但小米金融仍被寄予厚望,小米集团就小米金融重组分别垫付8.3亿美元及2.99亿元一次性贷款。并在年就采纳并推出两次购股权计划让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小米金融重组与两次购股权计划,充分体现小米金融在小米长期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
荣正咨询将小米金融业务背景及重组,实施购股权计划目的及两次购股权计划要点作为本文主要内容。
一、小米金融业务背景及重组
小米金融为小米集团的金融服务部门,处于发展初期。小米金融经营金融科技行业的新创业务,尤其包括人工智能化的在线金融服务、科技化银行服务的移动应用程序、理财、贷款及保险产品和消费付款解决方案与通过不断分析消费者大数据建立专有信用信息数据库。
小米金融业务主要通过(其中包括)重庆小米小额贷款及小米集团合并联属实体北京小米电子软件在中国大陆进行。假设小米金融重组已于年12月31日完成,则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税前净损失将分别占本集团约0.7%及不足0.2%,截至年12月31日,小米金融总资产将占本集团约14.1%。
为精简金融相关业务的各经营实体,并在未来可将小米金融完全自本集团分拆,使其不再为本集团的合并附属公司,小米金融已完成下文所述的小米金融重组。完成小米金融重组后,金融相关业务将由小米公司单一全资附属公司小米金融持有。下图列示小米金融重组完成后小米金融集团的企业架构。
小米集团于最后可行日期就小米金融重组向小米金融集团分别垫付约百万美元及人民币百万元的小米金融重组贷款。相关贷款为免息一次性贷款,惟小米金融于及截至最后可行日期仍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二、小米推出两期购股权计划目的
据小米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两次购股权计划的主要目的如下:
“鉴于小米金融经营行业的新颖性及竞争力,我们相信的发展模式有助于招聘并留住金融科技行业的优秀人才,及有益于小米金融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的目标是让小米金融的管理层及雇员日后持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为此,我们采纳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并计划后向合适的管理层及雇员授出购股权。”
三、小米金融第一期购股权计划要点
①可参与人士:小米金融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董事及雇员(包括为其设立的任何雇员福利信托的代理人及╱或受托人)或小米金融董事会认为已经或将会对小米金融集团作出贡献的任何联系人可获小米金融董事会(或获正式授权的委员会)全权酌情授出认购小米金融股份的购股权。
②最高股份数目:可能因行使根据任何时间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一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全部购股权而发行的小米金融股份数目整体上限,不得超过[42,,]股小米金融股份(或会就股份分拆或其他摊薄发行作出调整)。
③绩效目标:除非小米金融董事会(或获正式授权的委员会)另行厘定并于建议授出购股权时向承授人说明,否则承授人于可行使根据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一授出的任何购股权前毋须达到任何绩效目标。
④认购价:每份购股权相关的每股小米金融股份认购价须由小米金融董事会厘定,且不得低于基于采纳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一前小米金融最新估值(假设小米金融重组已完成)作出的每股小米金融股份估值。
⑤接纳及行使购股权的时间:参与者可自收到载有要约的函件日期起计[30]个营业日内接纳购股权。购股权可于小米金融董事会厘定并于授出时知会各承授人的期间内,随时根据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一的条款行使,该期间不得超过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20]年。
⑥授出购股权详情: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雷军已获授42,,股,占已发行小米金融股份大约42.07%(假设已根据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授出并悉数行使相当于最高数目小米金融股份的购股权,则为16.%)。
四、小米金融第二期购股权计划要点
①可参与人士:小米金融集团或其授权代表全权酌情认为已经或将会对小米金融集团有贡献的任何个人(包括小米金融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系人的雇员、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咨询)。
②股份数目上限:可能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二及任何其他股份期权计划授出的全部购股权而发行的股份总数为,,股,即不超过小米金融计划采纳日期已发行小米金融股份%。除上述外,小米金融可征求小米金融股东在股东大会独立批准授出超过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上限的购股。
③承受人最高配额:根据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二,承授人无最高配额限制,但若授予雷军购股权会导致其于小米金融的实益权益高于28.%(即截至最后可行日期雷军所持本公司股本实际权益),则不可向雷军(或其控制的实体)授出购股权。
④绩效目标:小米金融购股权计划二并无设定任何于行使购股权前必须达成的绩效目标。然而小米金融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可全权酌情指定于行使购股权前必须达成的绩效目标,作为购股权的条款。
⑤认购价格:(i) 小米金融认购价不得低于小米金融股份面值或基于采纳日期前小米金融最新估值(假设小米金融重组已完成)作出的每股小米金融股份估值。(ii) 在小米金融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的期间,若小米金融董事会决议申请将小米金融股份于任何具规模证券交易所(包括联交所)独立上市,通过有关决议后至小米金融上市日期间授出的任何购股权的小米金融认购价不得低于小米金融股份面值或新发行价(如有)。
⑥有效期:自小米金融计划采纳日期起计十年有效及具有效力,其后不得再提呈或授出任何购股权。
总结
低调的小米金融已囊括五大金融业务条线,手握小贷、支付、保险经纪、互联网银行(此为参股获得)等至少四张金融牌照,小米金融承载着雷布斯征战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野心,据小米CDR招股书,小米金融将在三年内完全剥离出集团独立运作。
目前,小米集团与小米金融签订了框架协议:未来三年内,小米集团将为小米金融提供包括借款及其他信贷和担保服务、结算服务、承兑票据、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用证、资产支持证券及融资、财务及融资咨询等金融服务,三年共计最高金额上限为.7亿元。
BATJ等互联网巨头也纷纷布局金融领域,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度小满(百度控股子公司)等占据了大部分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此次小米金融重组与推出的两次购股权计划,有望提高雷军、小米金融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对小米金融的管理权,提升小米金融竞争力。
小米金融能否在在巨头林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笑傲江湖甚至成功IPO,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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