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发展背景下,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存在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突破性发展,创新的金融科技应用为各个经济发展领域带来新的机遇。5G是信息产业的基石,物联网将生产、生活信息数字化,但分散、割裂的数据需要整合方能使用。以大数据多维度、深层次的挖掘数字背后的信息,为金融风险控制建立有效评估及预警模型。

在实体经济发展受到诸多挑战的当下,供应链金融成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机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供应链金融业务逐步从链条化趋于网络化,从以授信产品为主导的业务模式演进为集合多参与主体、多产品结构的平台型业务模式,交易结构亦呈现复杂化趋势。即便是在不同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中,风险管理及信息整合也是需要解决的两大核心问题。

一、风险管理问题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多种业务模式下,由于参与主体越来越多,业务运作也呈现复杂化发展。虽然各个模式有所区别,但是风险特点和类别基本一致。整体来看,主要风险为:宏观不可控风险,供应链自身风险、欺诈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面临着严峻的问题。

(1)宏观不可控的风险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主要是中小企业申请融资授信。中小企业具有资金实力偏弱、业务规模小的特点,容易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调整可能会对中小企业造成很大的经营风险或冲击。宏观不可控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风险、外部突发不可控事件影响、行业变化及环境变化、法律法规风险、政策风险等。宏观风险可能造成融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还款给平台或核心企业带来损失,例如企业经营不善、亏损等。

(2)供应链自身风险

供应链自身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自有资金之外,获得了金融杠杆的支持,供应链自身的金融风险也会沿着链条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节点企业的暴雷,风险会沿链条上下游蔓延,进而影响其上下游节点企业,乃至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

(3)欺诈风险

从业人员的道德欺诈风险,是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最大风险。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的各类诈骗案频发,手段低劣、行为恶劣,给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最典型的是“非真实交易”、“假仓单”、“虚假单据”或“自保自融”等。

例如年上海钢贸案、年的诺亚财富事件、年永炜控股虚假贸易事件等等,多年以来层出不穷。这些案件主要是因为内外部人员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漏洞信息,实施违规操作,造成各方俱损的局面。也有一些中小企业,采用欺瞒的方式,获取过多的授信额度,造成贷款风险。

(4)操作风险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正在将传统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逐渐转移至互联网信息凭条。业务流程中的申请、融资、交易、支付、还款、手续和证件上传等,均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操作,这一过程中操作步骤和环节非常简单,在实操中容易出现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当,如没有严格审核、不熟悉业务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5)系统风险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对互联网技术应用具有强相关性,减少操作成本,提高业务高效运转,但是也隐藏了相应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是:

1、计算机和平台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可能发生故障或人为的破坏。例如遗失、损毁、保存不当等,造成平台故障,无法响应、核心数据丢失等问题。2、平台系统开发人员在开发过程中因为自身失误留下的BUG和系统漏洞;因为软件平台升级造成的故障;被黑客等不法分子入侵、攻击和篡改,导致平台系统瘫痪、数据损坏、用户数据丢失/泄密、资金被盗窃等事件,为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信息整合问题

(1)信息不对称

一是平台服务商与融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商无法全面了解融资企业的信用信息和经营信息。平台面向的主体主要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自身的信息要素较少,信息价值低,信息资源匮乏。平台服务商难以全面地了解到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交易情况。

二是平台服务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核心企业自身实力较强,对于平台服务商难以配合,没有责任向平台服务商提供有效信息,主体责任也存在落空的情况。除非是核心企业自身主导的平台服务商或联合参与的情况,核心企业才会给予相关的交易信息等最为关键的数据。

三是同业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目前除前文提到的央行的征信系统外,各同业机构之间所拥有的信息无法传递。缺乏信息传递的动力,也没有信息传递的途径。容易出现“一女多嫁”的情况。

四是供应链之间各节点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供应链金融所需要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数据,在现有的供应链企业之间,并不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且作为独立经济体的参与主体存在有限理性,这些企业之间的“三流”未进行有效整合,平台方自然更没有能力来促成整合。

(2)信息开放程度低

信息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血液,信息共享的程度决定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的有效性。企业的经营涉及方方面面,除了工商、司法数据目前非常容易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外,企业的各项数据处于分割状态,其他数据并不容易取得。信息与数据的开放,涉及到隐私问题、数据风险问题、成本问题、责任问题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信息的开放程度偏低,而信息的开放程度偏低,会阻碍整个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节点企业出于有限理性,会对不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进行隐瞒。大数据给风险防范提供工具,数据缺失容易对风控模型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信息不开放,容易为欺诈留下操作空间,形成潜在的风险。政府应该继续加快各类大数据平台的建设,除了目前被广泛使用的征信系统外,还应针对中小企业,建立更完备的、可开放的企业经营数据库。在满足企业商业信息保密性的基础上,与各大金融机构一起构建一个中小企业的经营信用评级系统。

(3)信息协同不够完善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运作的角色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平台方、供应链参与企业、第三方服务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等。因各主体所采用的信息系统在兼容性方面存在差异,需通过接口联调等方式实现数据信息的协同,对于数据的实时共享或高效交互有很大的困难。信息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对于整个业务的运作效率产生较大的挑战。

这就要求平台服务商能够打通业务节点,对各参与主体的业务环节进行信息整合。现在供应链中各主体之间、三流之间的信息协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推动信息的协同,可以对外部性因素造成的金融市场效率降低有一定改善。

供应链金融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困境提供了方案,但在业务场景中,交易等关键信息的存证、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互信、交易各方的权益保障、资金风险防范等,均是需解决的关键需求痛点。现有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一种依赖第三方信用的间接融资模式,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综合成本还包括信用评估与担保的费用,也就是说,供应链金融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困难,但“钱”依然很贵。

结语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近些年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未来还需要积极拥抱变化,要将新技术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不仅仅是区块链,还有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要向着智慧化供应链金融升级和转变。

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商应以产业互联网为基础,在线下交易场景,综合使用5G+物联网技术,使得线下实际的交易信息、物流信息数字化;在线上以云计算作为业务的主导形式,以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作为手段。要将新技术充分地应用到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运营流程之中,多技术协同发展推动供应链的转型升级,促进供应链金融的智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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