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大咖说开讲揭示原始股荐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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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6日讯由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首期节目于今晚20:00准时开讲。本期节目的话题是“抵制‘暴利’诱惑,防范非法证券期货”,节目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晶和平安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陈彦,普及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及其形式、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金融知识,并重点就“原始股骗局”和“荐股软件”两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点评,提醒广大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左起:平安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陈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晶、中国经济网主持人郭枞枞

  警惕“原始股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据陈彦介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要有两类典型形式。一是不法分子自己设立网上集中交易平台,以高收益诱骗投资者参与股市、期货、现货等交易,侵占客户资产。二是冒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冒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这种诈骗方式让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深恶痛绝。”陈彦称,不法分子有的假冒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名称,有的假冒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人员,甚至假冒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   当前,“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陈彦认为,“原始股骗局”一是利用了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心理,二是部分投资者没有那么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的要领。

  原始股是指公司在上市之前就发行的股票。陈彦提醒,凡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而采取广告、公告、广播、短信、推荐会、说明会、互联网以及其它公开劝诱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股票等,属于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遇到推销股票或公开劝诱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彦建议普通个人投资者通过以下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投资买卖: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俗称新三板。三是区域性股权市场,也称四板。目前全国共设立三十四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券会官方网站上查询。

  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有“四看”

  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呢?陈彦提出要做好“四看”。

  一看业务资质。陈彦表示:“证券期货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以免上当受骗。”

  据陈彦介绍,投资者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获准公开发行,可以通过中国证券会网站查询行政许可信息栏目,还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新股发行的具体信息。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可以登录中国证券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务协会网站进行查询。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俗称新三板,投资者可以登录其网站查询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挂牌公司的相关信息。

  二看营销方式。“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要遵守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规定,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荐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想“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说法吸引投资者。”陈彦称,“证券期货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

  三看汇款账号。陈彦表示:“一般来说,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达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频繁催款、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等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用个人的账户或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

  陈彦提醒,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慎重,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机构名称不符,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

  四看互联网网站。陈彦称:“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由无特殊意义的字母或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站网址的基础上变更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不要登录非法证券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蒙受损失。”

  当心“荐股软件”保底保收益圈套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在打开电脑或者手机的时候看到与股票买卖推荐、证券投资咨询相关的软件或手机程序的广告。杜晶表示,作为普通投资者,可以从三个方面对类似情况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识别:

  第一,相关软件或手机程序是否属于“荐股软件”?第二,软件销售方、提供方或相关机构是否获得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第三,软件的销售方、提供方或者相关主体在销售或者提供软件或者相关服务的过程当中是否出现了保底、保收益或者类似的收益承诺。

  那么,什么是“荐股软件”呢?据杜晶介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如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证券分析建议或者预测,或者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或者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或者其它类似的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

  杜晶特别提醒,如果相关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仅具备证券信息汇总或者证券投资品种历史数据统计功能,但不具备上述提到的这些具体的建议分析功能的,就不属于“荐股软件”的范畴。

  杜晶表示,“荐股软件”虽然名为“软件”,但在形式上,可能表现为电脑程序、手机程序或者其它的电子移动设备程序,甚至可能是一个终端设备本身。它的实质特点在于:向投资者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入时间或价格建议,卖出时间或价格建议,或者其它具体的投资建议。

  此外,只要是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且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就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既然是证券咨询业务,就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的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牌照。除了机构应该取得业务牌照之外,相关从业人员还应该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因此,在相关机构未取得业务牌照、相关从业人员未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前提下,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就属于违法行为。

  杜晶还指出,证券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在知悉真实、准确、完整信息的基础之上,应该对自身的投资行为自负风险。所以,如果相关主体在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向投资者承诺“保底保收益”或者作出其它类似的收益承诺,都属于违反了证券法律制度的行为。投资者应该对这种行为予以高度的警惕。

  杜晶用一句话总结了“荐股软件”和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当中违法行为的识别要点:“荐股软件要有牌照,保底保收益是圈套”。

  处置非法集资有法可依参与者损失自担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杜晶在节目中表示:“大家知道,我们刑法当中有非法发行股票罪、非法发行公司债券罪,以及非法期货交易罪,但是仅仅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显然范畴是不够的。”

  她认为,首先,对于证券法来说,除了股票、公司债券之外,还有其它的一些证券品种,尤其是还有一些类证券的品种,是要比照证券法来处理的,比方说自管产品和资产证券化的产品。

  其次,社会生活当中的投融资形式非常多样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能落入证券或者类证券的范畴,对于这些投融资活动当中的非法行为,我们也要进行归置,所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填补了这方面的法制空白。

  此外,杜晶还提醒,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如果因为参与非法集资所造成的损失,要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关于《金融消保大咖说》

  新兴金融消费场景不断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为便利,但也让不法诈骗分子有更多可乘之机,给我们的金融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金融好网民,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今年继续推出12期金融消费者素养提升系列公益课堂。节目旨在传递科学的投资理财理念,防止人民群众受骗上当,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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