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金融科技专项发展规划(-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通知提及,力争到年,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着力突破一批金融科技前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高质量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形成一批金融科技业务标准,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01.深圳市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
1)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高水平集聚。吸引集聚各类金融科技创新主体,加大《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建设若干金融科技集聚功能区;支持金融信创产业及攻关基地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字化转型布局,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2)促进金融科技特色应用集中涌现。深化普惠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促进民生金融科技探索突破;扩大绿色金融科技应用范围;推动跨境金融科技深化应用;支持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
3)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载体。鼓励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机构在深发展;打造数据开放共享与企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深圳市数据交易场所建设;不断丰富金融科技指数体系;支持金融科技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
4)支持金融科技技术研发应用。加大金融科技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推动深港金融科技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加速落地;
5)加强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加强金融科技领域人才分类分步培养;深入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构建政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6)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与金融科技中心;
7)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提升监管科技应用水平,推动合规科技创新应用,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
8)扩大金融科技开放合作。提高水平组织举办金融科技系列活动;加强金融科技国际交流合作。
02.集聚培育10家国际知名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规划》提出,在全市形成5个左右以金融科技为发展重点的园区、楼宇,并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配套支持服务体系。集聚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增至5家。
鼓励国内外机构在深设立金融科技赋能平台、事业部或金融科技公司,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租赁等传统金融领域,积极推动和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持牌金融机构,带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一批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数字化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的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
03.深圳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
9月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