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关于》北京市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建设一套满足公司当前业务管理及规模要求的,集中部署、集中运维的,满足未来国产化适配要求以及支持内部已建系统集成、个性化客开的集团化财务核算系统。本次财务系统升级需要涵盖财务总账、固定资产、合并报表、应收应付款管理、出纳管理、银企互.联、合同管理、发票管理、报销管理等方面,同时针对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系统缺失的现状,拟额外增加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系统的同步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再进行转包或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

(2)投标人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年11月01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11月18日09时00分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

联系人邮箱:z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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