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大数据分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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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大数据分析与风险防控报告目录一、前言二、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检索分析三、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四、重点案例裁判观点采撷五、基于融资租赁中承租方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六、基于融资租赁中出租方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七、附录八、结语前言融资租赁是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在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融资租赁业也是中国金融改革创新的主要成果和亮点之一。企业通过全面开展融资租赁活动,获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给企业今后发展提供资金保证。作为“大金融”的五大支柱性行业之一,融资租赁在现代金融产业中占据着与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同样重要的地位。在融资难与投资渠道匮乏双重困境尴尬共存的当下,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市场前景相当广阔。但是在融资租赁时,涉及的经济主体比较多,会面临诸多的风险因素。尽管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前景优越,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优势并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认为,当前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许多挑战:经营结构不尽合理,国际化程度不高,金融租赁公司产品同质化严重,以及行业发展环境还不够优化。再加上我国融资租赁正处于发展阶段,对企业管理方面有着严格的标准。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经济风险、运营风险、信用风险、金融风险等。上述的风险因素也造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频发的后果。站在法律人的角度,我们应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构造和融资租赁风险负担问题认识得更为深刻。结合融资租赁的现状,对融资租赁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解析,提出加强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的优化对策,以更好地化解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所带来的风险。京师律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Alpha数据库所公开的年上半年度在全国范围内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份裁判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对比分析。总结出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基本状况及其原因,并详细分析诉讼背后的裁判思路以及应诉策略。最后站在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准确把握合同性质,作出有利于避免因合同履行的风险防控策略。最终形成本报告,为双方提供借鉴和参考。本白皮以年7月12日24时为时间节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以及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获得的上网裁判文书为统计数据来源,由于裁判文书的实时更新、上传滞后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各地法院实际审结案件数量与其上传公布案件数量不一致,故本书对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检索分析(一)检索条件1.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2.地域范围:中国内地3.案件类型:民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文书类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文书5.时间区间:年1月-6月6.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年(二)检索结果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检索,从上述数据库中一共检索到裁判文书份。其中:一审裁判文书份,二审裁判文书份,再审判决书33份,执行案件件,其他案件件。以上数据于年7月12日从上述数据库获取。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一)案件审结年度变化趋势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审结情况为: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有件,年上半年度有件。总体上看,在全国范围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类案件数量均呈高发性的状态,每年逐年上升。自年起,案件数量增长速率大大提高。总体上看,中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类案件数量均呈高发性,且案件数量增长速率稳步上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背后蕴含的风险是不容忽视。(二)年案件审结变化趋势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在年上半年的审结情况为:1月份有件;二月份有件;三月份有件;四月份有件;五月份有件;六月份至今有件。总体上看,在全国范围内,相较之其他纠纷案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类案件数量较多,且每月的案件数量分布并不均匀。案件数量在二月份以及六月份均出现大幅下滑,可见该类案件存在不确定因素,案件的突发性较强。(三)案件地域分布情况(注:此处显示该条件下案例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主要集中在湖南省、四川省、江苏省,分别占比16.68%、10.54%、7.73%。其中湖南省的案件量最多,达到件。(四)行业分布情况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行业分布情况为:全国范围内,在年上半年所出现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涉及到金融业的案件有件,占总比的60.47%,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最集中的行业。另外,涉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有件。其次,涉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案件有件,制造业有件,其他行业的案件有件。其余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卫生和社会行业、教育业。总体上来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所牵涉到的行业较多,但整体行业分布并不均匀。从上面的行业分类情况可以看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当前的行业分布最主要集中在金融业。(五)标的额分析通过对标的额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案件数量最多,有件,50万元至万元的案件有76件,万元至万元的案件有67件,1千万元至2千万元的案件有4件,2千万元至5千万元的案件有1件,1亿元以上的案件有1件。总体上来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一般不高,94.69%的案件保持在50万元以下。但也存在一部分为高标的额案件。(六)审理法院分析在年上半年度,在全国范围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较多的法院为湖南省及下辖法院,审理案件数量达件,占比全国的案件总量18.36%。其次,上海市及下辖法院审理案件数量达件,占比全国的案件总量16.53%。案件位居第三的是江苏省及下辖法院审理件,占比全国的案件总量11.67%。(七)审理程序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一审终审案件有件,占比60.7%;二审终审案件件,占比2.63%;审判监督案件有33件,占比0.43%;执行实施案件有件,占比34.53%;总体上看,在案件数量上,一审审终审案件占比总案件数量最多,为样本比例的百分之六十,二审案件的数量仅占样本比例的2.63%。反映出在司法实务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能在一审程序中得到解决,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较高。(八)审理期限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在审理期限方面的情况为:法院审理案件期限在30天以内的案件有件,占比53.31%;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31-90天的案件有件,占比34.1%;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91-天的案件有件,占比9.02%;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天的案件有件,占比3.11%;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天以上的案件有20件,占比0.46%。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30天以内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51天。这意味着该类案件的审理难度适中,各级法院审理的效率较高,多数纠纷能在2个月内的时间获得解决。但也存在较多案件需要通过较长的审理期限才得以解决。(九)审理结果分析1.一审裁判结果分析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撤回起诉的有件,占比为30.19%;驳回起诉的案件有27件,占比0.59%;全部/部分支持的有件,占比为51.25%;全部驳回的案件有23件,占比0.5%;不予受理的案件有9件,占比为0.19%。本报告选取的样本案件中,全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案件中,原告诉求的支持率较高,占样本比例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时,原告撤回起诉的比例较高,达到30%左右,占据重要比例。2.二审裁判结果分析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83件,占比为41.5%;改判的有34件,占比为17%;撤回上诉的有36件,占比为18%,发回重审的有9件,占比4.5%。其他案件数量也占据重要的比例。总体上看,全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在二审裁判中维持原判,改判率为维持原判率的二分之一。可见二审为当事人实现进一步的有效救济的成功概率并不高,多数当事人的上诉可能存在不合理上诉的情况。3.再审裁判结果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再审裁判结果中:法院维持原判的案件有12件,占36.36%。撤回上诉的案件有12件,占比36.36%。提审/指令审理的案件有3件,占比9.09%。改判的案件有3件,占比9.09%。发回重审的案件有1件,占比3.03%。总体上看,全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再审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在再审裁判中维持原判,再审维持原判以及撤回上诉的比例较高,均占比36.36。仅9%左右的案件在再审程序中得到改判。可见再审为当事人实现进一步的有效救济的成功概率并不高。4.执行裁判结果通过对执行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终结执行的有件,占比为16.2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有件,占比为41.06%;驳回申请的案件有94件,占比3.58%;其他执行裁判结果有件,占比为21.96%。财产执行的案件有件,占比12.32%。通过对执行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执行程序相对较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占据重要比例。在实践中对于法院裁判结果的自主执行力并不高,往往需要申请执行后才得以督促当事人执行。(十)高频实体法适用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引用最多,为次;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引用次数为条。同时,除了《合同法》外,《民法典》、《担保法》、《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也成为裁判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依据。总体上看,在审理中过程中,《合同法》、《民法典》被高频引用。其次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对合同性质、履行问题等作出认定。该类纠纷案件在实践中虽存在一些难点,但所适用的实体法较为集中,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解决基本的纠纷。编委会主编邵雷雷京师总部创始合伙人、京师深圳主任左胜高京师总部投资合伙人、京师珠海管理负责人副主编秦威京师珠海联合创始人、京师珠海法律研究院院长王岩飞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院长陈修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执行主编孙统彪京师珠海执行主任、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编委成员吴小潘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王华营京师珠海执业律师江炜格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商法硕士刘乔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学学士戴紫仪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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