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凤凰金融出借人打给海南经侦的电话,透露出经侦要立案的两个立案条件:
1.海南金融局作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它说凤凰金融属于非法,GA就立案;
2.出借人自己搜集完整凤凰金融违法证据主动报案。
录音电话里,信息量很大,GA也有他们开展不了的工作,就像这位民J说的,他们立案了,可如果金融局说凤凰金融是合法经营的,他们也很被动,所以,关键还是掌握凤凰金融的违法经营证据,用证据说话。有违法证据在手立案,即使地方金融局有异议,证据一出示,金融局也无话可说。
当然了额,最主要的还是证据,如果这些平台的运营有存在违法的情况,掌握了违法证据,主动报案还是可行的,毕竟,法制社会嘛,咱们老百姓还是需要法律来保护自己的。
录音电话里,民J还说,关键还要看凤凰金融是否履行了合同执行,对于凤凰金融隐藏合同一事,民J也说了,没有哪个法律条款说隐藏合同是违法的。就出借人关心的凤凰金融修改合同一事,他说,立案他们都可以查到,在没有立案之前看看广大出借人自己,是不是有人曾经保存过出借合同?
有了合同,就可以根据合同内容看凤凰金融是否履行了合同,如果有违反,也可以去法院进行民事起诉,法院会受理合同违约或纠纷的案件。
出借人还问到把凤凰金融涉嫌违法的证据邮寄到海南为什么没有立案?
民J说,有专门的受案部门,他们为什么没有立案,他也不清楚。材料邮寄过去,需要跟踪的,邮寄到了哪个部门,谁接收的?邮寄的银行流水和合同等材料能不能证明凤凰金融是违法的?这是需要核实的,能不能形成证据链条?
出借人说,普通老百姓调查取证很困难的,问经侦能不能帮助(调查取证)?
民J说,他们可以使用技术手段调查核实证据,但前提还是需要立案,立案后他们才能够介入。
总体上说,录音电话里信息量很大,虽然指出了两种立案条件,满足其一就可以立案,但这似乎陷于了一种悖论:一方面,金融局作为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不出具凤凰金融非法经营的书面材料,GA不能立案;另一方面,出借人作为普通老百姓,没有调查取证凤凰金融的权力,拿着有限的一些证据材料,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提供给警方,还是难以立案。渴望立案,为了立案,难友们努力搜集证据吧,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