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范围
01金融科技主体①I类是银行、保险、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
②II类是利用新技术搭建平台、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交易场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③III类是为国家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与外包服务的技术企业。
02金融科技业务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等底层前沿技术,为资金最终使用方或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金融科技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货币、支付结算、融资产品与服务、金融智能营销与服务优化、身份认证与风控、保险服务、资产与财富管理、信用服务等。
金融科技企业认证资料清单
企业申请金融科技企业认证需提供以下材料,经所在区(管委会)金融办审核、报市金融监管局进行认证评审。
01申报金融机构或企业的营业执照。
02①I类金融科技企业,需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总部批复成立(备案)文件其中1项;
②II类金融科技企业,需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成立(备案)文件;
③III类金融科技企业不用提供该项。
03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应包括:
①企业基本信息(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②企业股东及核心运营团队;
③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④核心技术能力或自主知识产权;
⑤金融科技应用成果案例(成果案例2个及以上,需提供产品介绍等证明材料)等。
04验资报告(含注册资本、基本户信息)
05①获评厦门市金融科技优秀项目的证明材料(若有)
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证明材料(若有)
06金融科技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需提供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
07企业金融科技业务服务收入占当年企业主营收入比例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资料提交方式
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一式两份,可提交复印件,需骑缝加盖公章。
所有资料收集完毕,提交至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厦门市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8号楼1楼园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思明区金融办联系方式:
-、
END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