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的内涵国家格局和行业分布

闫德利腾讯研究院资深专家

内涵:VISTA五要素模型

“独角兽(Unicorn)”在科技领域的含义是由华裔风险投资人艾琳·李(AileenLee)于年首先赋予的。她希望用一个词语来描述那些“成立于年之后且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初创软件公司”。当时美国有9家,在获得风险投资的初创软件公司中仅占0.07%,即每家企业才有一家。这类企业非常罕见,像神话传说中的独角兽一样稀有和高贵,并且速度快。

艾琳·李用浪漫化的术语来描述科技公司。甫一提出,独角兽就成为科技产业最重要指标之一。但目前人们对其并没有严格一致的界定,基本共识是“估值达到10亿美元的初创企业”,即独角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估值规模(Valuation):达到10亿美元;

(2)企业类型(Type):是私人公司(Private),而非上市公司(Public)。

以上两条是普遍接受的独角兽之必要条件。除此还有以下三方面的界定,但不同机构的标准差异较大。

()企业年龄(Age)。独角兽应当是一家发展迅速的年轻公司,给出年龄之限以表明之新之快是必要的。艾琳·李考察的是成立于年以后的企业,在当时(年)即成立不足十年。业界遵循于此,主要有三种界定方式。一是没有关于企业年龄的要求,例如CBInsights。二是设定公司成立的起始日期,Dealroom、胡润研究院和Sifted把最早的成立时间分别限定为年、0年和5年。三是要求“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这在中文媒体中比较常见,而在英文中很难看到。我们将之修订为“达到前述两个必要条件时,公司成立尚不超过10年”,似乎更为妥切。

(4)行业属性(Industry)。有机构把独角兽限定为科技公司,例如Dealroom;有的则没有该限定,所有类型的公司皆可。由于估值达到10亿美元的创业公司是以科技类为主,因此是否有此限定,独角兽的数量差别不会太大。

(5)独立性,即子公司(Subsidiary)算不算独角兽。只有Dealroom在定义中明确把子公司排除在外。其它机构并没有相关说明,只能通过给出的名单进行反推。对Waymo、阿里云、京东科技等子公司,以及以子公司支付宝组建的蚂蚁集团,它们均是估值很高的未上市企业,Crunchbase、IT桔子和胡润研究院将之归为独角兽,CBInsights则不包括在内。这些子公司含着金钥匙出生,是“贵族子弟”,更容易获得成长;而独角兽强调的是初创,是“从0到1”。因此,把子公司排除在外是有道理的。

综上,关于独角兽的界定条件主要有五个:估值规模(Valuation)、企业类型(Type)、企业年龄(Age)、行业属性(Industry)以及是否子公司(Subsidiary)。我们各取首字母并重新组合,将五要素合称为“VISTA”模型。即独角兽的判定有三个方面、五个要素:V——企业估值(Valuation),IST——企业性质(Industry、Subsidiary和Type),A——企业年龄(Age)。

时至今日,独角兽已不像当初那么罕见。人们进一步提出十角兽(Decacorn)和百角兽(Hectocorn),分别指那些估值超过亿和0亿美元的初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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